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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常识
信访事项的办理
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机关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被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怎么办?
信访人应当如何提出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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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点击率:2039 添加时间:2008-6-4 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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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信访接待科工作职责:

    负责区委、区政府个人来访、集体上访的接待工作;组织重要会议与重要活动期间的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对上访老户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档案管理;负责排查掌握全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集体上访动态,及时向局领导提供全区信访的月汇总反映、季度分析;搞好重要信访问题的摘报、定期进行信访情况通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查办科工作职责:

    负责办理群众给县级领导同志的信件和中省市及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信件以及群众给信访局的直接来信,搞好来信处理工作;承办上级领导和信访部门转给我县要结果的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协调和结案报告的审查、上报工作;承办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同志阅批的群众来信和交办的信访案件,督办检查有关领导同志批示信件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要结案件的管理、统计、考核和查办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管理信访案件档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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